• 大腕

    2009-06-30

     

    是的,我想我应该再写写荒芜的博客了。主要还是没啥人留言,让我写的意兴阑珊,就好像天王迈克尔总是需要不断有人欢呼,才能激情豪迈为人高歌。等到最后,大家都在唾弃他,骂他,甚至忽略他时,他的人生价值本来就已经丧失,活着等于死去。所以我相信别人说的,迈克尔·杰克逊,早在20年前就已死去。

    要我如何哀伤这段死亡?我自己也不知道。我只记得那天我的愤怒与不解不是因为MJ的死,只是认为这条新闻的确具有轰动性。小时候刚看到这个男人,我一度无法辨别他的性别。看见他在电视里晃动身体,用力甩头,我就猜测着他的性别——到底是男,还是女?——反正那时候的开放,让我见怪不怪了。后来大一点后,当我确定这个男人的声音有如天籁后,我也没有太多兴趣去聆听他的健康音。最多感觉MV拍的不错,伴奏不错,至于他的歌,能哼出来的只有一首,名字我还记不得。

    当然,在无数小报大报近20年来对他的丑化以及他自己的所作所为后,MJ已经超越了音乐,成为一个真正的世界级大腕。他是小报新闻发源地,他能养活无所谓新闻工作者。他的烂皮肤,塌鼻子能够成为冰激凌畅销海内外。他是世界口水的掩埋地,也是敲诈团伙的兴奋点。

    所以,当有一天,突然有人告诉我,MJ死了,在演唱会前夕死掉,暴毙。我当然会很平静,觉得一切都那么自然,甚至可以用水到渠成的成语来形容这场死亡。可突然而致对他的崇拜、赞美之词却让我感到惊讶——一个个不都是在诅咒他早死早超生么?几乎所有的报纸都写过他是个怪物,但为何一夜之间,所有报纸都在称赞这位天王、巨星陨落?这就是所谓的死者为大?盖棺定论封公加爵?

    一切都是谬论,一切都那么荒唐。人类总是在不断重复自己的愚蠢,为嫉妒而生活,为施舍而生活。嫉妒人家的光耀,施舍生命的光芒。现在,活着的人是否真能唱几首MJ的歌?是否真的了解他的死亡是个闹剧,抑或是场游戏?其实,大腕的葬礼真的能够折射出不少人性的东西呢。

  • 上海电影节

    2009-06-21

  • 上镜

    2009-06-10

    1、上电视真是件奇妙的事情。从来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人看电视,好久没联系的人也会发短信来说,你变胖了。是啊,真的通过电视看自己,会发现那个胖如猪的男子竟然是我!双下巴,呆滞的目光,没有光泽的脸庞——靠,一切刻薄形容胖子的词语都能放在我身上了。这是怎么了?我竟然如此不堪!

    其实在拍摄时,我已经尽量想要把脖子往前伸了,可是没办法,脖子短。妈的,有时候真想去抽脂。

    2、电视上是不断讨论各种话题。我坐在那里插不上话。一直安慰自己,人家都是主持人名嘴,我一个用笔战斗的人,当然说不过人家啦。可后来想想,我在下面谈话时,也能滔滔不绝,阐述观点,为何到了镜头前就变得笨嘴拙舌呢?这就是水平问题啊。不过,如果天天能上电视当嘉宾倒好了。一来得名,二来也会收获颇丰。怪不得那些文字记者现在都那么爱出镜,搞电视的钱就是多!

    3、突然想到,我拒绝了同学下周上电视的机会!哎,出差去上海,令我损失颇多呀。

  • 三八记事

    2009-06-07

    1、去逛街,美丽衣服店里,一穿着暴露的男人,对着冷气口激动的举起双手。别人看来似乎他很热,想要冷却一下。但我分明看到他露出了自己的宽边内裤,jackjones的。不错,是个名牌,因为他比划了半天美丽衣服店里的衣服,结果一件都没有合身——肉太多了。于是,他举起双手,露出名牌内裤边——哼,咱们内裤也是名牌,不稀罕买没有合身尺码的烂牌子——当然,这些都是我臆测的,以我三八的心理臆测

    2、去火锅店,名品火锅店哇。真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呀。先不说服务员非常好脾气给我解释哪些菜品美味,给我倒茶,给我下菜之类的。但是去厕所,一个女服务员安静地站在洗手池边。待我小解完毕,她会优雅地给我开龙头洗手。然后递给我纸巾。最后,当我感到舒爽无比时,她竟然深深给我鞠了一躬——这令我有些震惊,谁说国内服务业水平低下,吃个火锅尽能感到一份高贵——下次还去吃!

    3、还是吃饭问题。晚上先是准备是烧烤。坐在那倒霉的烧烤摊前,足足等了1个小时,等的愁眉苦脸,他妈的还是没烤我的肉。气愤、愤怒,简直有点窝火。可后来想,我还能怎么样,人家生意那么好,压根不需要理睬顾客的想法。就在她开始烤我的肉时,我毅然决定在没付钱之前,离开烧烤,投入到边上小店——当然,这烧烤店也不会因为我的不在了而损失什么,还有别的客人呗——之后的小店里,上菜快速,服务周到。值得一提的是,我进入了小店,给女服务员说了几个笑话后,她就立刻从疲惫状态进入欢笑状态,一直笑盈盈地服务。哈,我可真是妇女之友呀。哈哈哈。

  • 面子

    2009-06-03

    一大早起来就是好,连续看了两部电影,看到最后脖子都硬了。真人版《萤火虫的墓》没啥好玩的,反正没动画版好看,惨兮兮,不就是反战么,日本人自己人性泯灭,看到最后我一点都不同情那两个小孩,明太和节子。然后是《论尽我阿妈》,已经是第二遍看了吧,还是那么津津有味,阿莫多瓦真是棒。他对女性的偏袒有时候还是令人嫉妒的,在他的那个世界里,世界真他妈的大同呀。

    下午开个会。为了安排现场,早早抵达。装作很认真倾听的样子,在人家大提琴手边上沉思。结果,“啪”,凳子塌掉了,大提琴很好奇看了我一眼,似乎觉得我也不胖呀,怎么那么威猛呢。

    帮忙处理一下,隔壁房间换了个凳子。然后继续沉思,突然,该死的“啪”——这次我差点摔在地上。在众人很惊诧的眼光中,我发现大提琴已经张开了嘴,思索我怎么那么强悍?简直比大提琴还牛逼了。偷偷摸摸想要再到隔壁换凳子,却被服务员一眼看透。于是,我只好屁股小心翼翼搭载板凳边上,期盼它不在“啪”。——很好,最后,这张凳子很争气。我足足坐了2小时,也没塌,给足了面子!

  • 2009-06-02

    2009-06-02

    深切体会到那些当红明星的烦恼。下午5点半,一名女士神秘给我打来电话,说有一些个人私事急着跟我说。我诧异,不知该不该推掉,但在她的坚持下,我只能接受。一个胸大的女士,颤悠悠把我叫到门外,认为这事只有我和她两人才能知晓。

    之后,沙发两端,分别坐下。哭泣,难过,她开始沮丧……

    原来,她是我组建的民工艺术团的知名团员的女友。虽然这位团员从来没说过自己有女友,但从这姑娘的眼神中,我宁愿相信她说的一切都是真的。都是名气惹的货呀,没想到我这么写了几次那团员,他就真的以为自己红了,之后去了趟央视,自我感觉简直可以飘上天了,可以抛弃旧女友,去迎接未来火红的岁月了。

    这是什么世道呀,张爱玲的那句话简直贻害了所有人。那女士痛苦向我倾诉,当然我听得还是蛮津津有味。第一次有个陌生人能够这么敞开心扉跟我说那么长时间。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劝慰这姑娘。她倒真是爱的深,痛的深。我只有祝福她能够找到新伴侣,有的时候深陷在理想中的人很无聊,甚至很无趣。就让他陷入成名的幻想中吧。成名也是要吃饭,也是要做爱的,没什么大不了。

  • 六月

    2009-05-31

    急匆匆,端午又过去了。开车,开车,似乎在常州段的时候,我都睡着了,只是眼睛睁开而已。

    夏天真的来了,在山路上跑动,没过多久就会一身臭汗。整个6月,前景已是忙碌万分……什么时候停下,我感觉自己应该充充电啥的。

  • 万恶的社会

    2009-05-17

    1、华丽上班族

    万恶的神哪,我竟然只看了3分之2就离开了剧场,为的是去发稿。可能又有人会说我专业,没办法,记者其实挺专业,编辑报纸不专业啦。哈。要怎么说这话剧呢?虽然我只看了那么多,但我总体感觉还是不错。毕竟有些感同身受。演员的整体素质也不错,我最喜欢苏菲的谢宜馨(应该是这个名字吧),声音很有潜质,一听就知道她在《包法利夫人》中有过演出。当然,郑元畅也不错,他就适合演这种有些天真有些愚蠢,但很可爱的大小男生角色。

    林奕华的风格也比较突出,像机关枪似的语言节奏,令这部电影的浓缩度很高。只是学电影的关系,整个话剧给人的感觉戏淡影浓。导演处处想显示自己对电影的精通,在舞台上蒙太奇使用得一塌糊涂。这种借鉴也算是好事吧。但是不是有点削弱整个话剧的色彩呢?

    我还是觉得这种话剧的剧场不应该那么大,拉拉杂杂能坐1400人,实在太空旷了。如果近一点,可能就能亲切一点。

     

    2、万恶的《金钱帝国》啊!以后千万不能主题先行去看电影。什么廉政公署的诞生,什么贪污腐败的过程。王晶丫就是个痞子。完全靠着个概念忽悠人。本来是个好题材,却被他导成这样,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好演员。每当我想到梁家辉竟然会同意去演这么个人物,而且还演的像个神经病白痴,我就一次次的看不起他。他难道没大脑,还是欠了王晶几百万啊?这么滥的电影都要接。还有,片子是不是有廉政公署的插入式广告呢?如果是,广告费是多少啊?

  • 出世

    2009-04-29

    4月29日中午12点半,沈女出世。记录一下

  • 两个电影

    2009-04-25

    1、陆川拍《南京!南京!》的动机很不纯,所有人的痛苦、泪水、悲伤最终的结果只是成就他自己。而当我们痛苦过,悲愤过之后,发现竟然什么都不能做,人家日本首相要来了,人家日本产品要进来了。这几天,我的夏普彩电坏掉了,修一修1000,再来想想这电影,的确改变不了任何,唯独让38岁的陆川成为牛比大导,而我要看电视还得付出1000块大钞。

    2、当然,王中磊抢先发行《拉贝日记》更是动机不纯,就想混在人堆里弄个先机。中国电影产量也在上升,怎么就喜欢弄这么一堆痛苦给观众去消化呢?如果那么爱国,那么希望观众来看,完全免费才是正道。别的都是商业行为,是商业就应该闭嘴说爱国。更应该闭嘴像两个小孩吵架似的谩骂。

  • 坚持放弃

    2009-04-14

    很不满意自己所写的,仿佛就像***后的强奸,总之已经是精尽人亡的感觉,还要拖出来再次鞭尸。我承认自己写作水平在这台机器的运作下每况愈下。可睁着眼说瞎话,然后编造点和谐新闻出来的确不是件容易的事情。很多时候,我问这个,问那个,都没有很明确的回答。人家说,你自己想好就行,别管谁对谁错。可我现在是自己心不安,过完这天,明天又有新的比较,然后一顿批评,投诉无门了。

    还是应该鞭策下自己吧,不要老这么下去,贪图安逸?还是本身半瓶子水,不上不下,总是难安吧。想起以前总有人称赞我,什么文采飞扬啊,才子啊,但现在估计这些称呼都沉睡入眠。毕竟这把年纪,这种称呼无疑是在讽刺挖苦变相说明混的很差。要如何扭转,我反复思考多年,一直未曾有过答案。神哪,我该坚持些什么,放弃些什么?

  • 美型男

    2009-04-06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春暖花开的时候,最适合去踏青。在连续两天做宅男后,终于在忙碌的第三天赶出去。咪咪很风骚的穿起了香港买来的短裤,我笑她风骚过度会着凉,没想到天那么热那么热。我几乎满头大汗地开着车。

    这山路崎岖啊,特别是对开车的人。拐来拐去,没个劲头。我很后悔开车爬山,弄了半天自己的腰都坐直了。但咪咪却很兴奋,拍照不停。到了山上,一群老年人悠扬唱着《红楼梦》的歌,在一座庙下面唱着歌,远远听有些吓人哦。还好,有个“南无阿弥陀佛”镇住了她们。没想到南京还有这么个好地方,哈哈,春天能够闻闻青草味也是件不错的事情。只是咪咪在路上不断摆换着姿势,示意我要不断拍她。哎,那么一大把年纪了,还到处要留影……

    2、下了山,到了饭店。路上遇见林奕华,穿着球鞋和一男人一同进去麦当劳。这说明当个圈内名人的好处,起码郑元畅没办法跟他去吃麦当劳呀。

    然后就是发布会,郑元畅像个摆设那样坐在人群中,边上还有人送个地板大象给他。后来专访时,小朋友很客气的说我边上位置空着,你们谁可以来坐坐哦。这时候,咪咪蹭的一下蹦到他边上,全然不顾她男人还在房间采访的事实。哎,结果她光顾着看那男人的眼贴,脸庞,却最终忘了采访他一句。然后回来拉着我,不断说那男人多美多美。有啥美的?还不是被同志创始人看中了演戏的一个戏子嘛。哎女人啊,对外形还是太在意了,想当年,我也是被人叫做美男的!

  • 2个

    2009-03-31

    1、自从**和***谈恋爱后,我的心情怎么就突然一下子变得很高兴呢,还很由衷。哈哈。恭喜恭喜。

    2、今天抬了点东西走了2趟7楼,走下来时竟然腿发软,我是不是老了?飘飘的。

  • 3个

    2009-03-29

    1、没电的1小时

    不是因为什么节电号召,今天倒是真的突然就停电了。在咪咪用淘宝给我买小团圆的时候;在我快进《嫌疑犯X的献身》时,忽然电没了。没电的时光是最适合工作看书的时光了。咪咪写了半天的东方神起,我又拿起村上春树的跑步书。看到最后,天都暗了,心想也应该学学村上跑个步。拉上咪咪下楼,准备跑去苏果。结果到楼下看到走道灯大亮,于是立刻跑回楼上,先是电没来,突然看到饮水机的灯亮了。然后两人立刻忘记了跑步之事,跑回沙发,我继续看嫌疑犯,她继续玩找茬。——这就是我们这个无聊的没电的下午

    2、东野圭吾

    其实我还是有两本他的书的,南海出版社的。只是放在家里一直没看。我家里的好看的书非常之多,只要在当当上看到品相不错,就会拉回家。当然很多最后只能躺在书柜,只有少数能得到我的临幸。这样的书肯定是非常非常好看啦。东野圭吾的嫌疑犯就是一本。每次我都会把它拿到床边,想要沐浴完毕后,好好端详。很可惜,我不是被某篇散文影响,就是会挑着看杂志报纸,或者是一些传记文。这本小书被我埋藏在床边最底下。今天看完了电影,才发现,错过了一个精彩的案件。电影只是在说如何破案,可这故事分明讲述了一个内向理科男的饱满爱情嘛。所谓的破案只是外表。应该再看看书,当然,现在我应该看《白夜行》了,哈哈,我也在下载电视剧,想想我会先看电视剧还是书吧。

    3、小团圆

    张爱玲真的很好么?其实我最早看她的书还是在高中,我们学校那个小图书馆里的张爱玲全是竖版的。于是我这看看就会睡的人,没看几页就厌倦睡了。后来到了大学才发现张爱玲的小说那么好看。一开始纯粹因为文字欣赏,这种提炼修饰估计我这辈子是学不会了。后来更喜欢上那些情节,那些矛盾冲突。她对人生爱情的精炼概括才是真的高。后来,色戒的出现,那更是五体投地了。所以,到现在小团圆应该是功成圆满,这位祖师奶奶早已风靡中华,为何咱们这些无聊的文坛至今没能接受她呢?在我看来,比矛盾、郭沫若之流写的好多啦,人家才是真正作家,后者最多是些官员。

  • 终于赢钱了

    2009-03-20

    哈哈,终于赢钱了!有输有赢才是硬道理。